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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推广“民间河长”

发布时间: 2018-04-20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河道类型和管护需求,南京将分类制定河道养护标准、定额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同时建立河道分类名录并动态管理,全市河道分为4类:一类为重要流域性河道,二类为一般流域性、重要区域性河道,三类为一般区域性河道,四类为其它河道。根据河道功能的不同,南京将因地制宜制定管养方案。对具有旅游景观、交通等功能的河道,水务、交通、绿化园林、旅游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明确堤顶道路、岸坡设施、景观绿化等养护界线,确保设施养护全覆盖。综合考虑河道的生态环境、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历史文化等功能,分类明确河面、河岸保洁,绿地、驳坎、警示标牌、栏杆、水生态植物、截污补水和曝气装置维护,河道巡查等养护内容。

南京还将进一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河道管理,推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等做法,让更多志愿者参与河道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努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体系。(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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