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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出台《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细则(暂行)》

发布时间: 2018-04-04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我市出台了《泰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细则(暂行)》,旨在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打造创新型企业集群,有效提升全市企业发展质态。

《实施细则》明确,设立市创新型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加快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和市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培育,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扶持,形成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发展格局。

本《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创新企业培育工程的深入实施,通过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对创新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予以重点倾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资金、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向创新型企业集聚,到2020年力争建成创新型领军企业20家、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后备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来源:泰州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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