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江苏社会组织不建党组织不得评4A
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起,不适合属地管理以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不能归口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将由民政部门实行托底管理。
经省委组织部、省编办批准,省民政厅已成立“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部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托底管理。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泰州、宿迁等地依托民政部门已率先成立市社会组织联合(综合)党委,通过在孵化基地建立区域党建工作站、党建指导员、建立联席会议等多种制度,督促社会组织成立党的组织。
据统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达8.8万,总量居全国第一。目前省级已完成两批218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宿迁等地基本完成脱钩任务。到2018年底,全省90%的县(市、区)、30%的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社区将力争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全省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
今后,等级评估过程中党建工作分值比重将提高,具备条件但未建立党组织的,一律不得评为4A以上等级。(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