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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棚改惠民政策多 共有产权房托底

发布时间: 2018-06-29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淮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跃居全省首位,提前达到小康指标要求。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淮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主要有三项惠民政策。一是开展定销房建设。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就近建设棚改定销房解决实物安置问题,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定向供应棚改被征收户,缓解因棚改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宅市场带来的压力。二是给予“两个10%”的奖励。对清江浦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奖励统一按“两个10%”标准执行: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被征收人合法住宅房屋评估单价10%的奖励;选择货币化补偿的,再给予被征收人合法住宅房屋评估单价10%的奖励。三是共有产权房托底保障。凡是符合棚改前只有一套住房、棚改后买不起最小套型住房的棚改居民,全部纳入共有产权政策的保障范围。对共有产权房也买不起的棚改家庭,实行先租后售,住满两年后,可购买其租住的公租房,与政府形成共有产权房,托底解决棚改困难家庭住有所居问题,实现棚改困难户的应保尽保。(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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