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五大政策建议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近日,扬州市政府出台126号激励制造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五大政策建议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激励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为鼓励企业创新研制“大国重器”或参与配套,扬州市将围绕产品技术水平、配套重要性、销售金额三个维度,科学制订评价办法,每年选择10个左右的产品(服务),按实际配套销售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激励企业开展重点产业合作项目。通过“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业实施的列入省经信系统重点开展的对口支援、省际协作等年度重点合作项目”,考虑到企业投资项目尤其是到外地投资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风险,将给予企业奖励有助于企业抵抗风险,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激励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全国行业“小巨人”。奖励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获得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二是对获得省级科技“小巨人”、隐形冠军、隐形“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百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创二代”参加继续教育。
表彰奖励存续20年以上企业。将对区域内存续20年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上年万元开票销售实现税收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并且上年开票销售达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由市政府授予扬州市工业“常青树”企业称号,并分档给予奖励。(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