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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续出台4份文件 省属企业上市步伐将加快

发布时间: 2018-03-12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江苏省国资委连续出台《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管理暂行办法》《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上市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资产、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国资委关于明确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的通知》四份文件,旨在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上市,让省属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省属国有控股公司增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

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优选储备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比照上市要求,优先从省属企业中引进股东,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革,培育上市资源。做强做优做大现有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稳妥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积极引入能在技术、管理或资源上形成互补、协同或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竞争力。合理确定国有股持股比例。省属上市公司战略股东应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确定所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规范省属上市公司资产、产权置换有关行为。省属企业或其子企业因实施内部资源整合,确需与所控股上市公司拥有的资产、产权进行置换的,应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省属企业战略规划和主业方向,有利于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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