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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实施为期3年的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5-18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对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苏州制定并开始面向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实施支持奖励政策,此次政策的执行期为至2020年12月底。

根据此次出台的政策,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经查询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行业分类为制造业且信用评分在600分以上(含)的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业务且费率不高于1.5%的,就可以享受到业务补助、风险代偿等。其中,业务补助按照年平均在保余额的1%给予,风险代偿则是在政策执行期内,一旦担保机构新发生的业务出现损失,对其年平均在保余额1%(含)范围内的实际损失,按照30%进行代偿,对单一机构的年度代偿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在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方面,此次政策明确,当年度对制造业企业信贷投放较上年度实现正增长的银行业机构,按照排名顺序给予相应奖励等次,排名依据计算公式得出,其中,一等奖的获得机构每家可获得奖励200万元。(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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