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探索三维开发 让存量地活起来
近年来,苏州通过从用途、时间、空间三个维度梳理存量用地,探索出一套集约节约用地的全新模式。
用途方面:出台《关于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不仅把低效用地范畴扩展到所有存量建设用地,还把布局散乱、利用不充分或闲置的公共建筑、商业房产等所涉存量建设用地也纳入认定范围。明确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的11项政策及更新改造、集中开发、业态调整、政府回购、协议置换等5种方式,让各地盘活存量土地有规可依。
时间方面:出台《苏州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意见》,规定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供应的工业用地可以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或者“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地。其中,弹性出让年期以5年为单位,设定10年、15年、20年等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先租后让”的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这种方式既可以适应企业生命周期,又能降低拿地的门槛,减少企业发展初期的资金压力,有利于资金的周转。
空间方面:通过地下、地上空间资源的高效复合利用,苏州中心最大程度发挥了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坚持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通过提升厂房容积率,在地上、地下增加建筑面积让地块价值最大化。(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