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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设立“30条”撬动企业创新

发布时间: 2018-04-02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对新建的国家级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产业)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这是近日宜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措施中的一大内容。500万元奖励创下了该市政策奖项最高纪录,这也是宜兴首次对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进行奖励。

针对宜兴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重点企业现状,宜兴从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科技人才引进、载体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八方面入手,制定科技创新“30条”,撬动企业创新跑出“加速度”。与以往分散、碎片化的科技政策相比,此次“30条”新增7条政策,多项政策提高了扶持标准。排头兵企业除了能享受到金融等方面的优先支持政策外,还可在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时得到补助。投资超3000万元的单个研发载体建设项目,经评审立项后按不超过其研发设备投入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新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可申领最高300万元奖励。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跨国公司在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区研发总部,配置核心团队、引进核心技术的,最高可申领100万元奖励。对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成果转化项目,将补助标准提高至200万元。(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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