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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5-24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连云港市政府印发《连云港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方案》,对全市7个水源地22个环境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整治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

据了解,连云港市高度重视县级以上水源地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和《连云港日报》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为依法搬迁、拆除一级保护区内的企业、餐饮饭店、畜禽养殖、居民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设施。与此同时,我市各个集中式水源地还要确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隔离防护设施、各保护区内的界标、宣传牌及桥梁交通警示牌完好;完善二级保护区内污水截流设施;保护区内道路和桥梁等交通穿越要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并加强管理,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制定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水源地巡查和应急风险防控。(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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