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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 实行失信惩戒

发布时间: 2018-06-07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无锡已出台《无锡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今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评奖评优、日常监管、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根据《办法》,无锡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信用评分分值由高至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采用A、B、C、D级标示。一、信用评价总分值在110分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级,为诚信优良的物业服务企业;二、信用评价总分值在80分至110分(含)的,信用等级为B级,为诚信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三、信用评价总分值在60分至80分(含)的,信用等级为C级,为诚信较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四、信用评价总分值在60分以下的,信用等级为D级,为严重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涉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列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6个月内仍未作出整改的,将上报列入全市企业“黑名单”。(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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