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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 明确转型指向

发布时间: 2018-04-08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苏州市召开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新闻发布会。作为全省第一个获批“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试点城市,苏州市去年制定出台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实施方案,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去年,苏州市依托工业大数据平台完成了首次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目前该市A类企业有5508家,占比17.64%,用地占比30.26%,销售占比72.97%,税收占比76.04%,亩均税收42.09万元;B类企业有13037家,占比41.75%,用地占比37.78%,销售占比21.37%,税收占比19.36%,亩均税收8.58万元;C类企业有11063家,占比35.43%,用地占比27.65%,亩均税收2.58万元;D类企业有1619家,占比5.18%,用地占比4.31%,亩均税收1.31万元。

苏州市据此明确未来转型升级指向,即A类企业是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要向A类企业要“质量”;B类企业是工业创新升级的主战场,要向B类企业要“转型”;C类、D类企业是腾退工业用地的主方向,要向C、D类企业要“土地”。将以“亩均效益”为标尺,加大对地方贡献大、发展前景好、符合转型升级导向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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