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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国土局出台意见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 2018-05-15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泰州市国土局出台《关于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为全市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提供用地支持和创新服务。

一是明确在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地区,鼓励先行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同时围绕“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鼓励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的农房及宅基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兴办乡村休闲、旅游、养老、家庭工厂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二是加大土地保障制度创新,包括探索旅游休闲观光用地实行点状布局开发,建立符合产业特点的土地利用制度。对乡村产业用地,鼓励以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限等多种方式灵活供应,降低用地成本。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允许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拓展土地使用功能。

三是加快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政策,在村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向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地区倾斜,通过“山、水、林、田、湖、村”的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鼓励和支持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地区,通过吸引社会资本,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特色田园乡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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