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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出台绩效评价 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 2018-03-14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出台。除电厂、燃气等特殊类型企业以外,将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实际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开展评价。

据悉,评价指标和权重按照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设置,用以考核工业企业在资源集约利用及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价体系尤其明确了加分项,规模效益、创新能力、发明专利和品牌质量等几方面都有不同额度的加分,体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根据工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得分情况企业将被划分为“4+T”类。分别为优先发展类,支持发展类,提升发展类,限制发展类,暂不评价类。未来将按照评价分类结果制定和落实土地使用税、土地供应、排污权收费和交易制度、水价、气价、电价、政府性扶持资金、能源供应等差别化政策。同时,把评价结果作为要素供给分配、政策支持、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和企业信用评级、银行信贷的参考。(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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