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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递补及复(补)检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15 作者: 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2017年8月15日发布的《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结果》,现将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递补及复(补)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人员相关要求

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因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请符合体检递补条件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500元,于8月18日上午8:30-11:30到高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06室)领取体检通知单。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2.未就业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托管证明。

二、体检复(补)检人员相关要求

请参加复(补)检项目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于8月18日上午8:30-11:30到高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06室)提交书面申请。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1.递补及复(补)检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体检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体检应当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应使用原体检表,原则上只限于单科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检后的结论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递补人员名单.xlsx

2.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复(补)检人员名单.xlsx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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