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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泰州统一超商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个预包装食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5-03 作者: 高新区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参与,现将泰州统一超商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个预包装食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500万个预包装食品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泰州统一超商有限公司拟在泰州高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大道南侧,原有项目的东侧建设年产2500万个预包装食品项目,项目计划用地约33201平方米,新建仓储、办公及辅助用房等共计约1987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用地面积33201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统一超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耀明

联系方式:1582188261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等级:乙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工业集中区1-168号

联系人:张工;电话:025-84650067;

邮箱:262459097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向环保部门报批。

2、主要评价内容:在加强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把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作为评价重点,对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和生态扰动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为: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9日。

公示发布单位:泰州统一超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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