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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复(补)检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21 作者: 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2017年8月21日发布的《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结果公示(一)》,现将泰州市高港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复(补)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复(补)检人员相关要求

请参加复(补)检项目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于8月22日上午8:30-11:30到高港区人社局(408室)提交书面申请。

二、其他事项及要求

根据体检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体检应当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应使用原体检表,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后的结论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复(补)检人员名单.xlsx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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