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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16-06-20 作者: 环保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5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环保大检查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环保局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7日,区政府传达学习省、市环保大检查工作要求,对我区的环保大检查进行部署动员;3月26日、8月15日、10月10日,区环保局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园区及其镇街环保大检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督查推进,使全区上下切实提高对环保大检查的认识,迅速有效开展大检查工作。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明确环保大检查属地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园区、镇街和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明确七个方面的检查重点:一是重点检查化工、酿造、制药、印染、电镀、机械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的污水、危废、垃圾、医疗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情况。二是检查各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三是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四是全面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取缔情况;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落实和演练情况。五是重点检查各类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主要排查违规擅自调整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或功能区情况;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一、二级管控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六是重点检查纠正以“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预先报告”、“企业宁静日”等名义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以加快项目建设为名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七是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地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地区;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多部门联动,全面排查。3月份以来,我区共出动检查人员2660多人次,共检查和上网申报307家企业。一是三废处置情况。化工、酿造、制药、电子制造等行业,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排放现状、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等情况良好,排污许可证齐全,均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二是“三管”建设情况。高新园区、核心港区规划环评和环境防护距离都得到落实,园区都能做到集中供热、供气、污水管网全覆盖,都已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临港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集中供热和供气管网正在建设之中,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三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1997年前落实不到位,很多项目无环保审批手续;1997年后特别是近年来“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较好。四是饮用水源地巡查监管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和二级保护区内无违法违规排污口,污染隐患渔船停泊点搬迁工程于2015年年底建成投用;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良好。五是生态红线保护区环境保护情况。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一、二级管控区内无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都得到落实。六是环保地方保护情况。我区范围内无“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等名义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的情况;也无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土政策”。七是群众信访情况。梳理出的群众投诉化工气味、水源地渔船停泊点、大气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环境问题,目前都落实了相关措施,正在积极化解和落实之中。


(四)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借助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的东风,我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截止目前,共下达整改和限期整改通知79份,对37个建设项目进行落实整改,对18家违法排污企业立案查处,2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封,1家违法排污企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小型企业没有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二是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工商部门为了简化审批手续,除污染较大的建设项目外,污染较小的建设项目以及三产项目取消了环保前置审批,一些一般污染源处于审批失控状态。三是“一企一档”申报工作前期主要由各园区、镇街负责,环保部门对企业的指导不足,致使“一企一档”申报内容不够完整,存在漏报现象,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环保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环保大检查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区将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实。


(一)健全档案,查漏补缺。对已网上申报的企业进一步完善数据,对网上未申报的企业认真查漏补缺,将企业的守法情况、存在的环保问题收集完整,摸清家底,审核清楚。


(二)依法行政,从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新《环保法》严肃查处。对符合产业政策但没有审批手续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坚决取缔,依法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统一规范,动态管理。将大检查数据与环境管理、排污收费、总量控制、环境监测有机结合,依托“1831”生态环境监控系统,逐步形成“一企一档”的环保动态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四)认真开展项目清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着力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实施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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