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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2017年高港区区长质量奖拟获奖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7-12-13 作者: 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高港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办法》(泰高政发〔2016〕50号)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以及高港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反馈意见等程序,拟推荐泰州市华强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为2017年高港区区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3日-12月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港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可发电子邮件)提出意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查实后给予反馈。

联系电话:0523-86965698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8号

邮箱:ggscjgj@163.com


高港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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