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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江苏佳群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100万套军用汽车轮毂护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2-07 作者: 高新区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项目名称及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100万套军用汽车轮毂护套项目

项目概要:江苏佳群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泰州市高港科创园创业大道北侧,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计划用地30亩,标准厂房及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军用汽车轮毂护套等铝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100万套军用汽车轮毂护套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科创园创业大道北侧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佳群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焘野

联系电话:15857986363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等级:乙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328室

联系人:盛工;电话:025-84650067;

邮箱:2624590978@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清洁生产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江苏佳群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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