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前不久,80多岁老人汤某在高港区司法局刁铺司法所签字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时,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带律师赶赴现场给他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他的赡养纠纷案件当场就通过了审批,并被指派给同在现场的柴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跃承办。申请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老人自己到司法所来签了一回字,就完成了全部申请。
这只是高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高港区法律援助工作“最多跑一次”的做法已基本实现,部分法援服务甚至实现了“零次跑”。
今年高港区制订出台了《高港区1+1+N法律援助流动队实施方案》,依托12348热线电话和法律援助网站,基本实现了法律问题线上咨询、法律援助线上初步申请,更便于群众求助,同时,为有效开展区、镇、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何为“1+1+N”法律援助流动队?“1+1+N”法律援助流动队,即1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1名基层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N个村(社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组成的流动服务队。针对路途遥远、群众诉求集中的村居,法律援助流动队联合各镇(街道)司法所,集中处理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重大典型矛盾纠纷案例;针对法律观念相对落后,对法律服务需求迫切的人群,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服务;针对切实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的法律援助困难群众,及时提供上门法律援助。
据了解,流动队成立以来,至九月底共开展各种活动44次,各镇街也先后自发成立法律援助流动队,在需要时积极赴村(社区),独立开展活动20多次。
与此同时,高港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规范化促进业务建设,聚焦重点、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实效。
为做好农民工讨薪工作,高港区司法局按照日常工作循序查、重点时期集中查、特定时期攻坚查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排查机制,从源头上发现解决问题,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00余次,农民工讨薪重大矛盾纠纷预警率达到100%。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在高港高新区企业孵化器中心建立“法律驿站”,为基层搭建了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的平台,“法律驿站”既做好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又直接承担起调解的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流动队定期到高港高新区法律驿站,通过现场咨询、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企业需求,在服务企业和企业维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依托12348平台,对企业在人力资源、公司管理、股权、知识产权、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编制《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服务手册》,为企业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有针对性地将典型案例、风险防范、证据收集等有关法律知识推送到高港高新区企业QQ群,帮助企业完善劳动保障、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为企业重大经营战略调整提供周密细致的非诉法律服务。
当然,通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处置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是要治“本”。
为此,高港区司法局通过抓好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来提高大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先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10多次。组织了全区法律援助知识竞赛,激发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热情,提升了广大群众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在高港区营造了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浓厚氛围,为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来源:泰州新闻网(通讯员 许杨丽 蒋浩 丁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