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再降失业保险费率 将为企业减负600余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高港区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高港区将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不变,经测算,此次降费率后,预计将为企业减轻负担约600万元。
同时,高港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实施更加积极的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将范围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确保平稳运行,今年来共为5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4万元。[来源:泰州新闻网(通讯员 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