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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注重” 化解邻里纠纷显成效

发布时间: 2018-06-20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年来,高港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指导化解和分析研判工作,针对邻里矛盾纠纷频繁发生的情况,区司法局通过“四个注重”,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注重摸清案情。此类案件发生后,要求调解人员深入一线,察看纠纷当事人的宅基地、自留地等实际情况,力求全面了解案情,弄清案件争议焦点,向当事人宣讲“三尺巷”等故事的意义,使其互谅互让,强化思想疏导,开展多样化的沟通协调工作,力促问题解决。


注重历史成因。邻里纠纷的往往不是一朝一夕所发生,调解员从实际出发,调查走访知晓案件情况的老干部、老邻居并且予以分析,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适当考虑历史成因和社会公序良俗,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融情与理于调解始终,合理把握调解时机,变通履行方式,使纠纷化解更具操作性。


注重调解方式。调解员在调处此类纠纷时应始终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不轻不重,坦诚有礼;不紧不慢,抓住时机;充分体现调解方式的灵活性,适时邀请“群众评议团”成员、“乡贤”等帮助思想开导,为缓和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氛围。


注重关系修复。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调解员需谨慎应对,随时注意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化解纷争。调解员需变生硬的说教为推心置腹的沟通交流,易于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有利于纠纷的化解,又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关系。


仅2017年以来,该局指导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近千件,调处成功率达98.2%,在化解了相关矛盾纠纷的同时,修复了邻里关系,为维护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来源:泰州新闻网(通讯员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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