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高港新闻

区人民法院决胜“执行难”

发布时间: 2018-06-20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大力提升执行效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3年4月,区人民法院对泰州市引江河河道工程管理处与江苏沿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除妨害案进行了审理,判决江苏沿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其占用的引江河高港大桥北侧长约100米的场地让出,并自行拆除临时码头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的很长时间内,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今年5月29日,区人民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被执行人占用江堤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把执行工作摆到全院各项工作的首位,5月份开展了“百日执行办案竞赛”,举全院之力,强化执行力量,放大执行合力,推动一批老大难案件得到了解决,1-5月份,区人民法院终本案件131件,终本案件合格率97.56%。下一步,高港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优化办案模式,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