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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7-18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7月17日上午,我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禁放工作各项任务,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薛荣美出席会议并讲话。


薛荣美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必然选择,也是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关键环节,全面宣传发动,严密管控源头,依法从快查处,严格文明执法,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领导之责、协同之责、督查之责,全力以赴抓好禁放工作。


口岸街道、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自8月1日起,我市将施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我区禁放范围为:环港大道在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区域。《条例》还规定了禁放区域外九类禁放地点和禁放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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