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今年绿色采购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高港区通过落实绿色、创新等政策功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完善采购体制机制,坚持突出政策功能引导,坚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2018年上半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5.56%。
一是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增强绿色采购意识。加大对采购人、供应商关于绿色采购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采购人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自觉性,通过政府政策引导提高全社会的节能环保意识,降低政府机构能耗水平,带动采购市场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关注和重视,节约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促进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是运用采购需求设立,扩大绿色采购范围。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时体现节能、环保产品评审因素,采购单位和组织招标的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制定中要载明对产品节能环保要求、合格产品或供应商的条件,办公用品、通用耗材等项目,采取环保标志和绿色认证加分等措施促进绿色采购;对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在招标文件和信息公告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体现。
三是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加强绿色采购督查。强化内控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觉执行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联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加大对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