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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 惠及参保人员

发布时间: 2018-07-17 作者: 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从区人社部门了解到,按照泰州市相关文件精神,从今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大病统筹报销比例将提高至95%。


从区人社局待遇审核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财政局和卫计委联合发文,从7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此项政策的调整,将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趋完善。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提高职工医保大病统筹待遇、提高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待遇、降低职工医保目录中的部分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提高体内植入医用材料封顶线、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统一全市职工医保住院比例等6项内容,各项政策都进行了具体细化,让更多的参保人都能受益。


另据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使用原泰州市社保卡进行药店刷卡、医院职工医保结算,区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及时更换省社保卡,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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