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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高港区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发布时间: 2018-07-06 作者: 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强社保窗口作风建设视频会议要求,高港区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改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集中认证,全面取消。具体要求已通知到各镇、街道人社中心、105个认证机构和基层工作人员。对自行上门要求认证的退休人员做好认证服务,并主动做好新政策新举措的解释工作。

二是科室联动,信息互通。局退管中心、审核中心、信息中心、农保中心等科室保持信息互通,信息比对防冒领。对确认失去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停发待遇。

三是加强宣传,防患未然。积极宣传新政策,要求各认证机构随时关注辖区内人员变动,及时申报死亡情况,避免多发、冒领等情况发生。对发现的冒领行为,责令退回并严格依规处理。

四是依托互联网+,创新认证。充分运用大数据,从集中认证向常态化认证、多样化认证转变。大力推广基于互联网的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APP自助认证、局网站自助认证、小型自助服务终端自助认证等服务渠道,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通过比对就医、公安、民政数据,核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构建“寓认证于无形”的认证服务新模式。

截止目前,高港区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完成90%以上。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和推进便民认证工作,提升认证服务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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