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高港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筹备组建公益性社会组织----泰州市高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替原泰州市高港区消费者协会。目前,该消保委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将于近日召开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