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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建设大厦院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20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高港区建设大厦院内环境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竞谈)-2018024

2、招标项目名称:高港区建设大厦院内环境整治工程

3、招标内容: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室外道路、雨污水、构筑物拆除等工程

4、最高限价:64.74万元

5、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

(5)由检察院查询系统出具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8、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须为该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对账单(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

9、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8年7月25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10、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传真:0523-86966191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