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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农委农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11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农委农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就其农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港区农委农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GGZC(竞谈)—2018018

(3)服务时间: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

(4)本项目预算35.1万元,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证书,具有省级以上农业委员会颁发的CATL证书及附表,具备省级以上海洋渔业局颁发的CATL证书及附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建设的能力,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6日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谈判文件地点: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5楼508室)

3、领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按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资料不齐将被拒绝),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证书,省级以上农业委员会颁发的CATL证书及附表,省级以上海洋渔业局颁发的CATL证书及附表;

(提供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以上报名要求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要求带原件的需将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答疑时间:

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人,均应在2018年7月17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招标采购办公室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高港区行政审批局5楼开标室);

5、投标保证金:5000元。

六、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屠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12193946

2、采购机构名称: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机构地点:高港区港城路6号

采购机构联系人:石文荣

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采购机构传真:0523-86966191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在高港区政府网敬请留意!

高港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23-86966225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