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高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高港实验学校的委托,就高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2017032
2、招标项目名称:高港实验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3、项目预算:69万元(每年)。
4、项目内容:食堂劳务。
5、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资质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服务”,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高港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⑤本项目不接受其他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6、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8、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9、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7年9月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1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传真:0523-86966191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