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食堂燃油询价函
泰州市高港区政府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GGXJ-2017038)
本中心采购:食堂燃油(要求见附件)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投标报价表:
请贵公司本着自愿的原则,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15:00将报价文件(报价文件的组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盖章后送至本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中心将组织评委对各家报价文件进行评议,并当场通知评议结果。报价文件投送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6号区行政审批局508室,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编:225321,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23-86966191)。
报价人须知:1、参加的投标商必须以非现金的形式,在8月28日下午15:00之前交纳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在我中心有5000元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可用此款相抵),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将没收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行名:邮政储蓄银行泰州市高港支行 。开户账号:10024335299001888800002。)
2、评标办法:低价评标法
3、送货地点:泰州市高港实验学校
4、中标商将验收合格报告、发票、合同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盖章后,由支付中心支出货款,一个月内若采购办未收到用户有关质量投诉,履约保证金由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付清。
5、如果对本项目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致电0523-86960207
地址:区行政审批局大楼508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石先生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24日
附件:食堂燃油采购要点(本项目预算20万元)。
1.中标方供应期限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6月30日;
2.燃料为碳氢油,达标999金醇,(通过酒精剂检测,本产品必须是无味特征);
3.以最低价为中标方(含税价);
4.中标方送货要及时,不能按时送货,第一次扣500元,第二次扣1000元,以此类推;
5.中标方在供应燃料运输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与校方无关;
6.如遇因产品质量问题将炉灶损坏,校方将用保证金维修并追加处罚1000—2000元。
7.付款方式,当月货款下月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