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和食品快检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
和食品快检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其采购的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和食品快检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GZC—2018013
2.招标内容: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设备和食品快检外包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98万元;数量、参数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具体分为以下二部分:(1)食品快速检测设备;(2)食品快速检测外包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3)供应商应是此次招标范围内检测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书面承诺授权函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作无效;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4、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7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以及第3条要求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交易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8年6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传真:0523-86966191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