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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16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州市高港区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

智能化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口岸派出所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2018016

2、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新增审讯一体机、人员信息采集一体机、办案区管理终端、人脸识别人员定位系统、智能物管柜、智能案管柜、案管一体机等智能化设备采购;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85万;

3、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③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清单;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7月16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8年7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交易中心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传真:0523-86966191

招标实施单位联系人:林青

联系电话:0523-8696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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