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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2018年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确定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预算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4-12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2018年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确定

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预算单位招标公告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高港区教育局的委托,就2018年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确定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预算单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竞磋)-2018011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2018年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确定工程监理机构和工程预算单位项目(要求见招标文件)

第1包投标最高限价:57600.00元,第2包投标最高限价:20000.00元。

本次招标项目共有20多个零星项目组成,总造价约288万元,投标报价中包含每处现场不少于2小时的标前勘探费用(无设计图纸的中标预算编制单位需根据方案自行完成基础数据测量、收集、整理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交通等一切费用,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慎重报价,中标后均不作调整。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第1包:

①具备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资格)证书(在其工程监理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且未被停止执业资格的工程监理机构。

②拟选派的总监资质等级为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③在我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第2包: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必须具有乙级(含)以上招标代理资格和乙级(含)以上造价咨询资质。

4、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4月13日起至2018年4月19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第3条要求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8年4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传真:0523-86966191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