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3.20”一期工程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高港区“3.20”一期工程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的委托,就高港区“3.20”一期工程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2017051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高港区“3.20”一期工程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数量和参数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460万元)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在全区范围内依托原有监控杆件和网络架构的基础进行升级改造,预计改造点位27个、车道128个,需要升级抓拍相机77个、全景相机68个、智能相机30个、新增杆件34根。
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广电运营商;
③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4、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12月14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以及第3条资质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交易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7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传真:0523-86966191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