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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项目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二次)

发布时间: 2018-06-05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高港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办公设备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GGXJ-2018015

2、本项目采购预算:24.91万元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1)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参数

数量

金额

1

单反相机

尼康

D850 +闪迪至尊256G

1


2

单反镜头

尼康

AF-S 70-200mm f/2.8E FL ED VR 防抖镜头+ RUP-43

1


3

微单

索尼

ILCE-7M3K+28-70mm+索尼(SONY)ILCE-7M3K

1


4

便携式笔记本

荣耀/华为/戴尔

14英寸轻薄窄边框金属机身

i7-8550U/8G/256G/MX150  2G独显/FHD IPS/正版Office/屏占比≥81%/指纹识别/12小时长续航/银色/USB、HDMI、USB-C

9


5

台式机

戴尔/联想/惠普

微塔式/i3/8G/256Gssd硬盘/三星C27F396FHC

10


6

语音小助手

科大讯飞

软件+话筒

2


7

彩色一体机

富士施乐

C3371cps

1


8

无线话筒

舒尔

SLX24/SM58

6


9

针式打印机

得实

DS-1100II+

1









合计





注:1. 采购清单中品牌、型号只作参考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是招标文件规定崭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3.投标人所投报价应包括清单中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的清单中标的物的类别及数量制作明细报价表,提供相应的单价及总价。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及参数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指标,技术参数不得负偏离。

2、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②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

 3、售后服务要求:

3.1、免费质保期按不低于采购内容表格内要求执行,终身服务。其他未注明的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质保期由设备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询价响应单位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注明所响应产品的免费质保期,否则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3.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五 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3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月 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在接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 8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2天内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4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4、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标的物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5%,余款5%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8 日下午1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港城路6号区行政审批局5楼开标室)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8年6月8日下午15:00时在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港城路6号区行政审批局5楼开标室)确定成交单位。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6)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7)《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8)《询价响应承诺书》

(9)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

2、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款项以到达为准)。

3、询价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应以非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行名:邮政储蓄银行泰州市高港支行开户账号:10024335299001888800002),开户行号:403312800447。

注:各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价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通知有关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原封退回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由采购方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本询价通知书具体内容刊登在高港政府网上。

十二、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如对本项目有疑问请开标前致电本中心)

名称: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高港区港城路6号

电话:(0523)86960207 传 真: (0523)86966191

邮政编码: 225321 联 系 人:蒋先生

2、采购单位:

名称:高港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谭先生联系电话: 0523-86391369

3、高港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23-86966225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使用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设备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设备":本合同所指乙方基于其已成交的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要求规格的设备,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安装、调试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以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成交的乙方提交的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商品名称、数量及单价:

见合同附件,应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设备数量的,以甲方出具的书面函为准,并且乙方应予同意。

(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响应包括上述货物、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质保期间等各项应有费用。

2、合同生效后标的物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5%,余款5%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四)、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设备。

2、出厂合格证明。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设备产地:

(六)、包装、储放和保护

厂家标准包装。设备由乙方运至安装地点,并卸货、吊运、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直至向甲方移交,运输及保管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七)、技术条款

乙方所供设备须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质量保证等均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八)、质量保证

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九)、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按不低于采购内容表格内要求执行,终身服务。其他未注明的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质保期由设备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询价响应单位必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注明所响应产品的免费质保期,否则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在接采购人通知小时做出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2天内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4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十)、公认之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自然灾害事故持续四周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设备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5‰计算。

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2周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4、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供、需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设备安装合格并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7个工作日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5‰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十二)、索赔:

如在设备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其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三)、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生效合同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询价通知书、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单位在询价过程中的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单位、财政局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采购机构: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响应单位(盖章):询价编号: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___________号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询价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