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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孔桥实验学校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22 作者: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泰州市高港区孔桥实验学校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的委托,就高港区孔桥实验学校食堂厨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GZC-2018006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高港区孔桥实验学校食堂厨具设备采购及安装1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为51.2万元)

3、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厨具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厨房厨具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电热食品加工厨具设备)、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如有疑问,则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获取的信息为准,非投标人生产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投标单位具有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商品投标。

4、领取标书时间:2018年3月23日起至2018年3月29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领取标书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508室。

6、领取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以及第3条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中心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8年3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石文荣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传真:0523-86966191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