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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文体旅游局再获全国表彰

发布时间: 2014-09-04 作者: 文体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高港区文体旅游局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这是高港区文体旅游局成立四年来,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性表彰。
    近年来,高港区文体旅游局高度重视群众体育工作,一直围绕“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这一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已有省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5个、市级命名体育广场5家、优秀社区体育健身站点20多个、镇(街道)健身中心7个、晨晚练健身点116个,健身设施超过1200多件,实现了全区89个村(居)体育健身设施的全覆盖。高港区文体旅游局在泰州市率先提出了村(居)体育健身站点提档升级,率先完成了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
    高港区文体旅游局一直以参加和组织各类群众体育活动为抓手,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热情和积极性,全面有序地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每年举办的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在50项以上。健身项目多次参加省市群众体育赛事,获得金银奖项。学校体育、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等各类群众体育事业,得到了全面、均衡、有效的发展。
    为扩大和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近年来,高港区已发展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近千人,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约31人,已超过江苏省十二五末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20人的指标。目前,高港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已成为群众体育活动的“领军人物”,自编、自创、自导的广场舞多次获得省市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