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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认真开展《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 2017-10-17 作者: 商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国家商务部下达通知,正式颁布《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该决定中废止了《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年第3号)、《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21号)、废止《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09年第9号)等3部规章,对另外3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了修改。

高港区商务局在接到通知发文后,第一时间将文件转发给所有外经企业,并组织高港外经企业开展相应的学习活动,同时将通知文件上传至高港区外派劳务服务网站,进一步为外经当好“店小二”,做好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的传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