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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水利局落实两个责任,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四个安全”

发布时间: 2015-08-24 作者: 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我区水利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服务民生提升服务水平,今年该区水利局有两个项目列入泰州市为民办实事工程。

一是永安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4.2亿元,建设污水总管长度21.15kkm,中途建提升泵站4座,扩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处理能力达4m3/d。工程将于下半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绿化工作,并正式投入运行。

二是高港区凤栖湖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今年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完成湖区60万方土方开挖回填、1.8公里砼挡墙护岸、1.5公里杉木桩驳岸、2.75公环湖道路灰土层建设。一期工程将于7月底全面完成。

该区水利局党组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将工程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研究出台了《区水利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分别与相关科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7份,并结合科室单位情况认真梳理了廉政风险点36条。主要将工程设计、监理、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质量等方面作为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局纪检组对发现的苗条性问题及时提醒相关科室负责人,坚持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敲敲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确保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