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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对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阶段性验收

发布时间: 2017-11-15 作者: 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1月14日下午,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来我区验收指导河长制工作。

市河长办验收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河长制公示牌设立和河道管护情况等形式,对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充分肯定我区河长制工作的同时,验收组明确了我区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目标,提出要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政策措施到位,监督考核到位。协调相关部门、镇街、单位,明确时间节点、补齐工作短板、突出高港特色,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