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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办对我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预验收

发布时间: 2017-11-23 作者: 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1月22日上午,省水利厅工管处副处长、省河长办督察考核组副组长邵志强带领检查组对我区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组对各镇街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通过翻阅台账资料检查刁铺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建设情况,实地考察刁铺街道刁东中沟、许庄街道许庄河河道环境、河长制公示牌设置等情况。 

预验收对我区“河长制”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希望我区根据省级验收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迅速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做好全面建立河长制省级验收和国家中期评估工作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