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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2018年度水利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2-23 作者: 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夯实安全水利、解决民生水利、加强生态水利、创新现代水利,着力构建治水管水兴水新格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四个高港”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计划完成水利投资4.17亿元(含市投资的城市水生态调度控制工程2亿元),其中城市水利工程计划投资3.3亿元,重点实施城市6条河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和刁铺、口岸片区部分河道活水工程;农村水利工程计划投资8290.6万元,重点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省级河道疏浚整治等项目;防汛防旱工作计划投资415万元,重点完成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长江堤防隐患处理等项目。

三、工作重点

1.继续推进农村水利工程。计划总投资8290.6万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和省级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依据《“十三五”农村河道轮浚规划》,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工程。全年计划完成水利土方131.23万方,其中河道疏浚87.35万方,其他工程土方43.88万方。疏浚整治县乡级河道14条20公里71.22万方,村庄河道 28条16.13万方。兴建各类小沟以上建筑物16座,其中中沟及以上建筑物7座。新建和改造电灌站9座、涵闸2座,修建各类防渗渠道7.85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46亩。

2.积极实施城市水利工程。计划总投资3.3亿元,实施泰州市城市水生态治理项目、城市河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和刁铺、口岸片区部分河道活水工程。市级投资2亿元,推进泰州市城市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拆建龙窝闸站,新建35m3/s双向引排闸站,沟通拓宽整治文胜河、团结中沟、田河中沟、吴楼中沟、凌家港,配套建设小型涵、闸、站。区级投资3000万元,对城区蔡圩河、王营河、张马中沟、刁东中沟、府后河、二井河6条9.42公里河道进行绿化景观建设,绿化面积34万平方米。区级投资1亿元,实施刁铺、口岸片区部分河道活水工程,对建设河、朱庄河、老许庄河、府前河西段、二井中沟、宣南中沟6条河道实施水系连通。

3.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镇(街道)把握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以“一河一策”行动计划为指南,针对河道现状分析、治理目标设定、治理措施制定等全面落实河道管护责任,督促各级河长全面履职。加快河长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河长制工作动态信息,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

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配合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示范工程凤栖湖景区建设。严格落实“三条红线”管理,强化用水控制,2018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3亿m3;积极实施“双控行动”,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加强永正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日常巡查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水功能区监管,确保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5.切实做好防汛防旱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汛后检查,汛期督查,查清工程现状、险工隐患、防汛薄弱环节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并落实整改措施。继续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对前进巷等后街背巷、向阳人家等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切实抓好防汛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修订、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建设、沿江水下地形测量、防汛演练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6.着力加强涉水管理。扎实开展河道“三乱”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问题。强化河道管护力度,加大河道管护资金投入,继续以日巡查、月考核的模式对全区河道进行常态化督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管护奖补资金。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加大长江重点水域、重要河段的巡查监督力度,强化对采砂船舶的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7.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农田水利计量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计量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对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逐步配套改造到位。合理测定水价,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形成严格高效的监督考核机制。2018 年预计完成水价改革面积2.3万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各方关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2018年度水利建设工作。各镇(街道)要将水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早发动、任务早明确、工作早部署、措施早落实、资金早安排,扎实抓好水利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政策,确保本级财政对水利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用足用好各项水利投资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严格水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水利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3.规范建设管理。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要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质量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做到建管并重,以管促建,不断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

4.加强督查考核。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本地区水利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做到任务明确、投入到位、责任落实、注重宣传、强化管理、严格验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要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注重工程实效,做到干一片成一片,当年工程,当年完成,当年受益。区政府将对各镇(街道)水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果纳入镇(街道)绩效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