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动态

高港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 2016-12-09 作者: 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2月6,区人社局召开2017年度高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区各镇(街)人社工作分管负责人、人社中心主任及各村(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为全体征收人员就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讲解,并对征收的流程进行了业务培训。最后,区人社局赵书记对征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镇(街)征收人员要吃透新政策,理清新范畴,研究新规则,在提高知晓度上有新举措,在提升获得感上有新作为,在推进完成率上有新机制。

据介绍,与往年不同,2017年度高港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发生新变化,将实行“一制两档”缴费政策,低档缴费每人每年缴纳170元;高档缴费一般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7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及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30元。

    会议现场,各人社中心主任及各村(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向区人社局递交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