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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服从大局,增进民生福祉——2016年高港区人社重点工作巡展

发布时间: 2017-02-24 作者: 人社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精准发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新佳绩、实现了新跨越,为打造“港口名城”、建设“幸福高港”做出了应有贡献。


就业创业篇


全年新增就业12850人,新增创业604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78%,始终保持全市最低。

1.打造企业用工精准服务。针对企业日益凸显的用工紧缺问题,创新思路,细化举措,打造精准服务体系。建立局领导班子挂钩联系镇街制度,每位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一个园区(镇街),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用工、培训等问题。依托区镇村三级劳动保障平台,实行企业用工调查“网格化”管理,成立以人力资源助理为主体的服务团队,通过微信和QQ群交流、日常巡查、上门走访、缺工登记、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调查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数据库,累计收集128家企业的缺工信息480条、岗位1120个。根据企业缺工情况和用工特点,一方面盘活现有劳动力资源,将招聘会现场“搬”到园区和区域结合部,辐射周边乡镇,共举办58余场招聘,达成就业意向近4500人次;另一方面加强与区外优质人力资源机构的合作交流,建立省外劳务基地12个,为区内企业定向送工1000余人。

2.保障特殊人群充分就业。将“ 4045人员作为重点帮扶群体,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对象,只要不挑不拣,48小时内推荐就业。强化高港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动态管理,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采取“一对一”或“群体指导”的方式进行就业扶持,确保调查率、服务率全覆盖,318名大学生114人继续升学,2人出国留学,1人参军,201人顺利就业,就业率100%。持续开展以送养老、送医疗、送技能、送岗位、送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贫困家庭“五送”活动,全年投入18.4万元,83名贫困人员受益。

3.放大创业带动就业效应。举办泰州市第四届创业富民大赛高港区选拔赛,推选产生的4名创业标兵、3个创业项目全部入选全市复赛并取得佳绩,其中张弛轮毂总经理张海霞获得创业标兵组第一名;建立健全创业导师指导队伍,聘请工商、税务、金融、司法等领域的30多名专家,为创业者开展一对一的个性服务;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对参培率达到90%以上且顺利通过结业考试的给予300/人的培训补贴;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着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全年开展各类创业培训班27期,培训学员2402人,发放培训补贴97万元,提供贷款1550万元,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680人,引导大学生创业354人。


社会保障篇


深入实施全民保障工程,加大社保扩面征缴,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7.58%以上。

1.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充分依托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24万人、7.56万人,同比净增2808人、457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9.9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深入贯彻省政府93号令,新增2607名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社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社保基金当期累计结余达34.37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备付能力超过50个月,基金运行质态全市最优。

2.保障水平节节攀升。及时调增参保人员待遇,我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政府26号令被征地农民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1904/月、125/月、530/月、460/人。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共发放646.6万余元,惠及873名大病重病参保人员。针对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余额较大、资金利用率不高的实际,在全市率先开展职工医保个人帐户购买补充保险试点工作,拓展个人账户功能,让参保人员得更多实惠,我区试点经验得到市局充分肯定,并在市区层面进行了推广。持续推进省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社保卡累计持卡人数达20万人。此外,积极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企业节约成本近2000万元,为1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约125万元。

3.窗口服务优质高效。重点推进窗口单位规范化、示范化建设,制定出台《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奖惩激励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整合资源、简化流程,推行社保经办“一窗式”服务,提升经办服务效率;开展窗口服务之星评选,评选结果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充分激发窗口人员工作热情和责任担当。同时,局纪委常态化开展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的督查,强化问责整改,窗口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区纪委转发了我局窗口单位管理办法并向全区推广。征缴中心、农保中心、待遇审核中心成功创成省级社保经办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社会保险“一窗式”服务入选高港机关服务品牌。


人事人才篇


牢固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咬定“人才强区”战略目标,大力招引和培育各类优秀人才。

1.人才总量进一步扩大。深入实施“港城英才”行动。围绕企业人才现状、产学研合作情况、人才服务需求及人才工作建议等内容,精心设计“高港区企业人才需求服务卡”,实地走访了各类大中型企业256家,通过政策宣讲、工作座谈等方式搜集、整理、汇编企业人才服务需求,精准提供“订单式”人才服务,先后为26家企业的586名高层次人才解决了住房问题,为323名各类人才发放购房券1318万元,全年累计引进高层次人才241名,其中海外人才38名,目前我区各类人才总量达5.56万人。

2.人才层次进一步提升。大力拓展企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扎实推进“蓝领精英培育工程”,全年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市突出贡献专家2人、市“企业首席技师”2人,建成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新增高技能人才1597人,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980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数达到1049人,高层次人才占全区人才资源总量比例达8%,高于全市3.2个百分点。各类人才奋发作为、献智献力,全年帮助32家企业攻克技术难题42个,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近2亿元,为经济社会转型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年共招聘教师67名、医护人员7名、其他事业编制人员35名,安置军转干部8名,为我区党政人才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实施公务员素质提升工程、年轻公务员“成长计划”,全年累计培训公务员、选调生及专门人才490人次。强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日常管理,岗位聘用率100%,聘用合同签订率9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适时调整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劳动关系篇


积极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坚持宣传引导与执法监督并举,突出关口前移,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1.推进劳动保障柔性执法。灵活运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全年举办普法讲座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企业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实现企业劳动用工监控全覆盖,累计走访巡查用人单位1010家,书面审查劳动合同2330份,现场协调处理简易劳资纠纷481起;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原则,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400件,其中基层调解组织调解999件,最大限度地将劳资矛盾钝化在基层一线;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诚信企业评比等活动,2家企业被评为市十佳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6家企业被评为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深化欠薪防控体系建设。针对恶意欠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立案标准不一、部门衔接不畅、人社部门取证方式单一等因素造成的办案周期较长、极易激化矛盾的实际,我局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了“两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三方”(人社、公安、检察)协调机制,对欠薪案件互通信息、联合审理、联动查处、灵活处置,公安机关协同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有效规范了办案程序,缩短了办案周期。2016年我局共移送案件20起,公安机关全部立案受理,移送准确率100%追捕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7人,追回农民工工资2572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力震慑了恶意欠薪行为。欠薪防控体系建设获评2016年度全市人社系统为民服务优秀项目。

3.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因“裁”“审”分属不同机构,适用法律不统一,时常出现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结果被法院“改判”的情形,我局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庭审互听、案例研讨三项机制,仲裁院与区法院民庭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热点、焦点、难点进行研究,分析裁、审处理的差异、成因及法律后果,共同商讨减少、消除劳动争议的方法措施;双方互派人员参与案件的庭审旁听,就庭审情况相互交流意见,促进裁审提质增效;对重大、疑难案件调解未果需依法裁决时,邀请民庭法官共同研讨,统一裁决尺度。今年来我区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42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92件,以裁决方式结案的50件案件中共有35件进入诉讼程序,同等证据条件下,无一例改判,有力维护了我区仲裁裁决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