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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高港区出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奖补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7-19 作者: 农委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和《泰州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和考评方案》文件精神,迅速提升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确保全区创建成市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近日,区农委、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奖补办法。

办法包括对机械化种植、机械化植保和机械化烘干等环节进行奖补。具体内容包括:水稻机插秧,按照《高港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奖补办法》(泰高发〔2017〕29号)执行,即按照实际水稻育秧面积每亩补助2000元;机械化烘干,按照《加快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意见》(泰高委办发〔2017〕88号)执行,即通过审计报告后,根据实际投资额(含烘干设备),剔除国家、省、市补助外,由区和镇街各承担50%;小麦机条播和高效植保作业,根据规定作业量,对2018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程序购买小麦复式条播机和相关高效植保机械并满足作业量的购机户进行奖补。

办法要求,小麦机条播和高效植保作业环节奖补需在2018年11月30日前,由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机具购置补贴材料和作业清册、作业合同等佐证材料(植保无人机需提供购机发票、作业证明和操作人员培训证明),待区农委、区财政审核确认后,将资金直接拨付到购机户银行账户上。水稻机插秧和机械化烘干环节的奖补程序按照各参照文件执行。

此外,根据《高港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奖补办法》中有关规定,通过省、市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验收,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全程提供水稻统防统治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按防治承包面积,给予每年每亩30元补助;以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为主体,推行农机集中存放的,按实际库存大型农机具原始购机价格的5%给予年度维修保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