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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高港区全面开展省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5-15 作者: 农委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根据省林业局省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要求,5月14日,高港区会同省测绘研究院有关专家一行组成湿地勘察小组,对位于高港区境内的长江湿地和省级泰州市春江湿地公园进行了实地勘察认定。

结合最新的高清遥感影像和湿地现状,勘察小组仔细核对了湿地名称、类型、面积、中心点坐标和边界范围等信息,重点对春江湿地和长江湿地交汇处进行了边界研判和遥感划分。针对湿地范围内河港、码头、道路、村庄、农田和其它建筑设施,勘察小组第一时间同当事人、当事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确保此次湿地认定工作扎实推进、有效开展。

据悉,下一步,高港区将认真对照省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开展要求,在此次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同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和意见征求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全区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为实现长江流域"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和湿地建设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