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对我区福利企业年检进行验收
11月8日,市民政局福善处来我区对福利企业年检工作进行验收,旨在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严肃性,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
本次年检的主要标准包括安置残疾职工占本企业在职职工总数25%(含)以上,且残疾职工不少于10人(含);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残疾职工依法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残疾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企业为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按月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企业通过银行向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实际支付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企业设置有适合残疾职工的工种、岗位,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防护措施等。
区民政局以此次福利企业年检为契机,进一步宣传了福利企业的相关政策,推动了福利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对企业残疾人职工表达了关心和关爱。